承辦單位:廢棄物處理管理科 發稿日期:110年5月5日 聯 絡 人:李旻壕科長 聯絡電話:0983-501-566 臺北市環保局今(5)日接獲民眾舉報,有廢棄物清除業者未依規定收運防疫旅館防疫垃圾,恐造成防疫破口。環保局表示,經查該清除業者收運人員疑貪圖便利,在公共戶外場域擅自破壞踩踏已包裝完整的防疫垃圾包,藉此壓縮垃圾包節省車斗空間,未依市府防疫要求,將防疫垃圾比照感染性事業廢棄物執行收運,故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開罰6萬元,並依照契約處違約金5,000元,同時要求業者立即更換收運人員。環保局也強調,「防疫零容忍,不容許任何破口」,近日國內疫情升溫,為確保民眾安全,對於防疫違規行為決不寬貸。 環保局說明,自我國啟動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機制起,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者及防疫旅館檢疫旅客所產出之垃圾(簡稱防疫垃圾),會由專業清除機構負責收運,統一送往甲級廢棄物處理廠妥善處理,確保防疫垃圾與一般垃圾收運機制分流,同時也要求專案收運防疫垃圾之業者,務必比照收運感染性廢棄物,以密封有保溫功能之車種載運防疫垃圾,且不得於收運過程中有破壞、開封或壓縮已包裝完整的防疫垃圾包,以降低感染風險。 環保局表示,北市截至110年4月30日止已收運居家防疫垃圾6萬1,411戶次、檢疫旅館107處,合計防疫垃圾155萬7,980公斤,占全國防疫垃圾六成,因此收運過程的防疫措施更須落實。然而,此次違規的廢棄物清除業者,其人員於執行防疫旅館垃圾收運過程卻擅自破壞、踩踏壓縮防疫垃圾包,行為明顯不符北市防疫要求,因此依違反廢清法第36條處6萬元罰鍰,並依契約規定計算懲罰性違約金扣款5,000元,同時立即要求清除機構撤換收運人員,以杜絕任何防疫破口。 環保局提醒,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者,離開居家處所外出丟垃圾,依傳染病防治法可處新臺幣10萬元至100萬元罰鍰,針對居住家中居家隔離者及居家檢疫者,該局均發放注意事項宣導單及4只25公升專用垃圾袋,方便其盛裝垃圾並強調垃圾分流作業規定,如因考量個人隱私未向電訪人員提出到府收運垃圾需求,則應將防疫垃圾放置家中暫存,居家期滿前不得交由或併同家人、朋友或他人一般垃圾排出,以落實垃圾分流,確保防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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