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許多非法仲介打著「政府立案,開立收據」等名號在醫院裡竄流,民眾在醫院常會遇到有人主動遞送名片或將名片放置走廊及公共電話亭上供民眾自行拿取,更甚利用家屬的心急及照顧患者的壓力,讓病患家屬誤以為是合法聘僱看護,實則媒介非法看護予病患家屬,著實可惡。 勞動局局長陳信瑜提醒,如要聘僱外籍看護一定要落實「身分查證」,了解是否為合法居留的新住民或外籍人士;「證件查驗」需檢視居留證並至移民署網站查證居留證的真偽,若持證人為外籍配偶需另檢視戶籍謄本等依親戶籍資料,若為學生請另檢視工作證和學生證,如居留證上的居留事由為應聘其他公司或其他人則千萬不能錄用;上述資料並須照相或影印存證;「期限查看」檢視居留證及工作證之效期。最重要的是,查驗證件之前不得讓外籍看護先行工作,以免受罰。 陳信瑜呼籲,若要聘僱外籍看護應謹慎確認外籍看護是否合法,除上述檢查3撇步外,務必至內政部移民署「居留證資料查詢」網站(https://icinfo.immigration.gov.tw/NIL_WEB/NFCData.aspx)進行查詢,為確保自身不要成為誤用非法看護的非法雇主,臺北市勞動局亦於官網設有專區說明如何查驗證件(https://bola.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D4C1911D7B56D983&sms=3BDE6A6C2404608C...),請民眾勿疏於查證,一旦違反就業服務法規定,恐裁處15萬元以上75萬元以下之罰緩,實在得不償失。 再次提醒有照顧需求之家屬,可先至各醫院護理站洽詢,若聘僱外籍看護應仔細核對居留證等相關之正本資料並拍照留存,確認外籍看護確實具有合法工作身分後才能安心聘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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