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勞動局近期接獲許多民眾來電,紛紛詢問「今年7月1日以後產檢假從5日變7日,但雇主卻不願提供多出來的2天,勞工該怎辦?」勞動局長陳信瑜表示,勞動部雖目前尚未完成修法程序,但仍鼓勵雇主可優於法令,提供7天有薪產檢假給勞工,中央也對雇主有相關補助,締造雙贏。
陳信瑜指出,《性別工作平等法》有關產檢假日數,由現行5日調整為7日,勞動部雖目前尚未完成修法程序,但鼓勵雇主可優於法令,提供第6天、第7天的有薪產檢假給員工,強化和諧的勞雇關係。
陳信瑜說明,為提升懷孕勞工產檢假權益、鼓勵國人生育,中央增訂「產檢假薪資補助要點」,提供雇主第6天、第7天有薪產檢假的薪資補助,可減少雇主負擔,凡是雇主優於現有法令,提供勞工多兩2的有薪產檢假,則可向勞保局申請該2天薪資補助。
北市勞動局表示,產檢假的相關疑問,可透過電話向勞動局就業安全科洽詢(1999分機7023),另外產檢假薪資補助措施已於今年7月1日上路,如有相關疑義,也可至勞動部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