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新聞稿1110121為協助弱勢學生安心向學,臺北市公立國民中小學午餐餐費擴大補助對象,餐費補助依寒假天數悉數發放
新聞來源:https://www.gov.taipei/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新聞稿    請轉交文教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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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稿日期:111年1月21日】
【主題:為協助弱勢學生安心向學,臺北市公立國民中小學午餐餐費擴大補助對象,餐費補助依寒假天數發放】
【臺北報導】為協助弱勢學生安心向學,提供即時扶助,臺北市公立國民中小學自本(111)年度寒假起,擴大午餐補助對象,包含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家庭突遭變故、經導師認定者、原住民生及具身心障礙手冊之學生,自111年1月21日起至111年2月10日止(共21天),每生每日提供新臺幣50元午餐費補助。

    另因應本土疫情升溫,臺北市各級學校寒假各項活動改採線上方式進行,上開對象之午餐餐費補助,各校在完成審核後,於111年1月22日前完成發放,惟學生若已申請或接受其他餐費、副食費相關補助者,不得重複補助,如同時有2個以上單位提供午餐補助,亦不得將多的補助改到其他用餐時段。

    教育局表示學校應主動關懷經濟弱勢學生生活情形,如有三餐無以為繼之學生,除本主動發現、馬上關懷、有效協助之原則,以學校資源(教育儲蓄戶、家長會等)積極協助外,並請輔導轉介社政單位,以期透過社福管道予以周全協助,以落實照顧經濟弱勢學生用餐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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