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新聞稿1110214臺北市111學年度未足齡兒童申請提早入國民小學鑑定111年2月17日至18日受理報名
新聞來源:https://www.gov.taipei/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新聞稿     請轉交文教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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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稿日期:111年2月14日】

【主題:臺北市111學年度未足齡兒童申請提早入國民小學鑑定111年2月17日至18日受理報名】
【臺北報導】為提供本市身心發展與適齡兒童相當之未足齡兒童提早進入國民小學接受適性教育之機會,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辦理111學年度未足齡兒童申請提早入國民小學鑑定,並於2月17日至2月18日受理報名。

 教育局表示,凡設籍臺北市且須有家長或監護人至少1人共同設籍,年滿5足歲(105年9月2日至106年9月1日出生),具資優特質且社會適應行為與國民小學一年級學童相當者均可報名,有意願報名之家長,請事先至承辦學校購買報名表件填寫,於111年2月17日至2月18日上班時間(上午8時至下午4時)依戶籍行政區向本市12行政區各受理報名之承辦國民小學報名。各行政區承辦學校:松山區民生國民小學、信義區博愛國民小學、大安區銘傳國民小學、中山區永安國民小學、大同區日新國民小學、中正區國語實驗國民小學、萬華區萬大國民小學、文山區志清國民小學、內湖區麗湖國民小學、南港區胡適國民小學、士林區士林國民小學、北投區逸仙國民小學。

 經臺北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審議通過核定提早入學者,核發提早入學資格證明書,後續由父、母或監護人,依「臺北市公立國民小學新生分發及入學辦法」或「臺北市111學年度私立國民中小學暨附設幼兒園招生實施計畫」相關規定及時限辦理報到入學。

臺北市111學年度未足齡兒童申請提早入國民小學鑑定計畫及相關報名訊息已公告於下列網站:
1.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http://www.doe.gov.taipei/。
2.臺北市資優教育資源中心 http://trcgt.ck.tp.edu.tw/。
3.各行政區承辦學校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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