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防疫三級警戒期間,因路上通行車流減少,車輛間距及自由度高,駕駛人有車速過快現象,為防制交通事故,臺北市警局針對易肇事路段,運用固定測速桿及移動式測速照相設備加強執法,統計110年超速違規取締計48萬8,272件,較109年增加2萬6227件、增加5.67%;另110年超速交通事故計3922件,較109年減少141件、減少3.47%,110年5-7月疫情第三級警戒期間,超速交通事故計753件,較109年減少237件、減少23.94%,有效防制超速事故發生。 臺北市警局強調,測速執法係為降低交通事故發生及嚴重性,呼籲所有駕駛人應依照速限行駛,隨時注意做好速度管理,遇上突發狀況才有充足時間反應,以確保本身與他人的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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