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統計101至110年間,我國酒駕累犯人數多達19萬5,453人,酒駕取締件數更高達101萬9,994件,其中竟有2位民眾10年間酒駕遭逮19次!有鑑於酒駕事故頻傳,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加重酒駕刑罰,增訂加重結果犯與再犯的罰金刑,也延長再犯重罰年限,10年內再犯酒駕致人死傷即加重處罰,以重懲酒駕行為,維護公共安全,新法將於3月31日施行,中正第一分局員警與轄區里鄰長,加強宣導新法修正內容,呼籲民眾酒後不開車酒駕防制觀念,獲得民眾熱烈回響。 中正第一分局指出,本次新法修正有四大重點: (一)再犯累計期限,由5年延長為10年,只要10年內第2次累犯,公路主管機關得公布其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 (二)酒駕初犯致人重傷或死亡,即可沒入車輛,若駕駛在警方酒測前飲酒、吸毒,也要比照拒絕酒測處罰。 (三)乘客連坐罰鍰將提高為6,000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 (四)提高未依規定使用酒精鎖罰鍰。在刑法中,酒後駕車肇事刑責也從2年提高至3年,而且如果致人於死或重傷,不論初犯或再犯,均得併科罰金。 中正第一分局提醒,酒駕肇事害人害己,藉由修法重懲盼能有效減少事故發生,民眾只要謹記「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就能避免憾事,同時也呼籲親友之間發揮互助的社會連結功能,聚餐飲酒後務必詢問彼此回家的交通方式,避免親友僥倖上路觸犯法律而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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