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行駛於高速公路發生事故後,沒有繫安全帶的潛在危險在於二次撞擊,從撞擊實驗中了解沒有繫安全帶的駕駛人在車輛發生撞擊時,會因慣性原理而將人體推擠向前、向上,前胸必撞及方向盤,前額亦會撞及擋風玻璃而受到傷害。未繫安全帶之乘員常因碰撞、飛出車外等,導致嚴重之傷亡。反之,妥繫安全帶上路,在發生撞擊時,因有安全帶之拉力,使人體不致於撞及方向盤或擋風玻璃,自然就多一層安全保障。
妥善使用安全帶:
1.前後座駕駛及乘客, 依法應繫上安全帶,以維護行車安全。
2.老人、孕婦及兒童應坐後座, 並繫上安全帶,幼童應乘坐兒童安全椅。
安全帶正確繫法:
1.安全帶不可繫得太緊。
2.安全帶肩帶應橫過胸部並跨過肩部,而非頸部。安全帶腰帶應儘量往下拉,放在下腹。
3.孕婦繫安全帶時,腰帶應儘量放低,貼緊臀骨處,避免撞擊時以腹部受力。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 條3項規定「小客車附載幼童應安置於安全椅」,違者罰駕駛人新台幣1500元。
國外實驗證明,當10公斤重的兒童在時速4 0 公里的車上遭到正面衝擊時, 由於慣性定律,兒童將瞬間產生3 0倍(約3 0 0公斤)往前衝的力量,如果父母抱著孩子坐在前座,即使再強壯的手臂,也無法抱住孩子,兒童可能瞬間拋出車外,或撞上擋風玻璃。因此,如能正確地使用兒童安全座椅,可有效降低兒童車禍時潛在傷亡率7成以上。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五公路警察大隊關心您!!
行駛國道安全帶宣導
避免法律糾紛,轉載本區文稿請先徵得原作者同意!
文章回應
目前尚無回應,成為第一個回應的人吧!
回應本篇文章!
(以下回應不會連結到FaceBook)(言責自負,請勿涉及人身攻擊,以免挨告!)
尚未 登入會員 ,無法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