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分局警員於本(4)月18日17時40分許在南京西路、重慶北路口擔服交整勤務時,一位男子疾速走向張員及詢問剛在超商旁拾獲一支IPhone手機,因遲遲未有失主來電聯繫,擔心會有侵占遺失物的疑慮,故向警方詢問是否有失主報案? 聽完男子(黃男、39歲)陳述後,後續查看手機飾品及桌布人像研判是女性所有。另該拾得物係高價手機且具個人化特徵,於現場未有物主報案協尋情形下,須由拾得人偕同警方至派出所逐一清點該拾得物之數量、品項,並將相關單據收執聯交予拾得人佐證以完備作業程序。 在警方解說程序後並要偕同黃男至派出所辦理拾得物作業時,張員眼睛犀利的望向鄰近超商外擺放的玩具扭蛋機處,發現一名女子外貌與手機桌布上的人像幾乎相似,警方立即上前確認後果真是該手機所有人(劉女、29歲)。經張員出示該拾得物手機後,劉女欣喜之情溢於言表,並表示因太過專注蒐藏扭蛋機獎品,導致離開後連手機都忘了帶走,劉女頻頻感謝黃男的熱心及警方積極處理,表示會記取經驗及更加謹慎小心。 大同分局呼籲民眾務必保管好身邊貴重財物,出門前、離開公共場所前及上下車時心中默唸「錢包、鑰匙、手機」,可以減少遺失物品機會,若有丟失都能及時挽回,以防憾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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