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修正草案昨日(111年5月11日)下午經臺北市議會第13屆第7次定期大會第8次會議三讀通過,後續將報請行政院核定後正式實施。 本次修正重點如下: 1、明定權限委任與管轄權規定。 2、調高外送平台業者提供外送員之意外傷害保險額度至新臺幣300萬元,並維持全時段保險。 3、增訂定期回訓以及發生事故個案回訓之規範。 4、外送員提供外送服務時應有明確之所屬外送平台業者名稱之標示。 陳信瑜局長表示,特別感謝議會對本自治條例修正法案的指導與支持,使外送員執行外送服務之安全獲得更進一步保障,同時也呼籲相關業者,需恪遵本自治條例修正後之規定,共同確保外送員執行外送服務之安全。
1、明定權限委任與管轄權規定。 2、調高外送平台業者提供外送員之意外傷害保險額度至新臺幣300萬元,並維持全時段保險。 3、增訂定期回訓以及發生事故個案回訓之規範。 4、外送員提供外送服務時應有明確之所屬外送平台業者名稱之標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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