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制交通事故及維護用路人行車安全,並配合交通部四季交安第三季「安全駕駛」,文山第二分局將加強宣導「不超速、不逼車、不無照」,主要執法項目為超速、惡意逼車、無照駕駛,警方於日前再度會同環保局環境稽查大隊,利用機動車輛噪音檢測儀器加強攔查取締改裝及超速車輛,希藉由強力執法還給民眾寧靜及平安的夜晚。 警方於日前晚間執行取締攔查改裝車勤務,共攔查456輛,並通知到檢3件高噪音車輛以及10件其他違規事項。依《噪音管制法》規定,經測量後超過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處車輛所有人或使用人一千八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另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5款規定:拆除消音器,或以其他方式造成噪音,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二萬四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文山第二分局呼籲,將持續落實執行「四季交安專案」,鎖定非法改裝、噪音擾人車輛,建構危險駕車路段監控網,加強規劃路檢、攔查等攻勢勤務並加強宣導安全駕駛觀念,期能將危險駕車「防堵於境外,掃蕩於境內」,有效預防其集結,主動攔檢取締,以遏止危險駕車歪風,杜絕改裝車噪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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