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捷運耍帥露出玩具槍彈匣捷警依社維法送辦
新聞來源:https://www.gov.taipei/

       上(7)月初,有旅客報案稱在捷運文湖線列車車廂目擊一名男子疑似攜帶彈匣,捷警隊不敢大意,依據目擊旅客提供之衣著特徵,調閱車廂及站體監視器影像,鎖定一名特徵相符之男子帶回偵詢,並查扣一把當天攜帶之仿克拉克空氣動力手槍,槍枝經送驗雖不具殺傷力,但捷警隊仍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5條「無正當理由,攜帶類似真槍之玩具槍,而有危害安全之虞」函移內湖分局續辦。
捷運每日系統旅運量高達百萬人次,係雙北居民重要交通運輸工具,由於乘客往來眾多,稍有騷動即可能引發其他乘客恐慌,今(111)年4月中,即有一名廚師因搭車露出工作使用之日式主廚刀,遭同車廂旅客舉報,同樣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並經地院簡易庭裁罰新臺幣1,000元,捷運警察隊呼籲,如因特殊需求需要攜帶各種刀具、剪刀、尖銳物品或各式玩具槍等搭乘捷運,應事先告知站務人員徵得同意,並將其妥適包裝,以避免不必要的驚擾。
        捷警隊同時提醒民眾,在捷運系統內遇到有乘客攜帶疑似危險物品,應立即就近告知站務人員,或撥打110報案電話,警方接獲報案會立即趕赴現場,切勿與對方產生衝突,以免危及自身安全。



文章回應

目前尚無回應,成為第一個回應的人吧!

回應本篇文章! (以下回應不會連結到FaceBook)(言責自負,請勿涉及人身攻擊,以免挨告!)

尚未 登入會員 ,無法回應!

go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