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29)日臺北市議會市政總質詢,議員關切人事任命案及臺北捷運公司董事會權責一事,臺北捷運公司表示,現任副總經理將於民國112年1月16日屆齡退休,為計畫性培養高階主管接班人及業務順利交接推動,依本公司「人員異動作業說明書」,現任副總經理屆齡退休前6個月,提報董事會啟動候選人遴薦作業,並於8月26日董事會通過副總經理接任人事案,由人力資源處處長詹文滔接任副總經理。依臺北市政府與本公司董事會及總經理權責劃分要點規定,副總經理任免遷調需提董事會同意,且人事任命案都在第10屆董事會任期(111年1月24日至114年1月23日)內,相關程序均依規定辦理。
臺北捷運公司依公司法設立,有關公司人事應依公司法及公司治理規定辦理。為避免高階主管因退休、退職產生空窗期,就人事布局提早規劃,為當代公司治理趨勢。新任副總經理人事案經本公司職務調升等相關規定、由董事會作成決議審核通過,並無不當之處。且目前公司人事升遷運作順暢,現階段相關人員仍各司其職,在各自崗位上繼續推動相關業務,培養期間將針對相關部門的核心業務及屬性,逐步參與重要及特定業務共同討論,以確保未來工作交接順暢無縫接軌。
此外,基於公司治理理念,109年經臺北市政府多次召集臺北捷運公司及相關局處檢討並經市長核定後,針對公司副總經理以下從業人員調薪事宜,授權董事會在年度預算人事費總額內核定後報府備查,俾利公司經營更具彈性。至於董事長及總經理薪給標準,仍依公營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設置管理條例規定,並未改變,報市府核定並報交通部備查規定辦理,臺北捷運公司呼籲外界尊重公司治理,以利公司永續經營。
詹文滔處長為臺灣工業技術學院機械工程系及泰國亞洲理工學院工業工程研究所畢業,在臺北捷運公司服務超過31年, 81年國家考試機械工程職系技術人員乙等特考及格,詹處長78年即進入捷運工程局營運籌備處任職,也是臺北捷運公司79年第一批選派至新加坡捷運系統受訓,並將捷運系統相關運轉規章程序帶回臺北捷運發展的種子人員之一,自87年起歷任運務部站務段段長、運轉課課長、運務中心副主任、票務中心主任;95年起歷任財務處、事業處、委管處、行政處及人力資源處處長等一級正主管職務迄今約16年,從站務管理、附屬事業、委託事業,以至公司財務規劃、人力資源訓練,歷練完整,資歷豐富。
擔任處長期間,帶領事業部門積極推動商業發展,奠定臺北捷運公司商業極大化良好基礎,推動廣告、販賣店、地下街及停車場等附屬事業經營管理及研擬招商策略,引進數位廣告、新商業型態業種,擴展車站商業空間;並透過招商策略,吸引誠品進駐打造多功能藝文特色地下書街,附業收入由99年10.8億元提升至108年20.7億元,成長幅度高達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