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交往要謹慎,注意年齡勿觸法」
近年隨著大量的女性官兵投筆從戎,進入軍中,各級部隊除應持續改善官兵生活設施,更應教育官兵要有正確性別觀念,尊重不同的性別差異,並營造出友善的職場環境。
現今網路環境便利,如於網路上傳送援交訊息,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40條規定,得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另依刑法規定,與未滿16歲之男女發生性關係時,縱使雙方合意,亦屬犯罪之行為。
再次提醒各位官兵弟兄,性行為不是你情我願之下,就可以任意發生的,仍要考量到雙方年齡、精神狀態,平時對於對於異性或同性相處分際拿捏,亦要格外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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