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8紀念論壇 民團籲平反太極門案 實踐轉型正義
社會組
[記者林芯瑩/台北報導]
適逢228事件76周年,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台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中正大學財經法律研究中心等多個民間團體於2月28日,在台大應力館國際會議廳舉辦二二八和平紀念日論壇,以「法稅228」太極門案件檢視台灣轉型正義為主題,邀請近30位法界專家共同探討台灣轉型正義之落實。與會學者並呼籲,政府對太極門造成的人權侵害應認錯與改進,讓台灣成為真正實踐正義和保障人權的國家。
前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法官兼庭長袁從楨律師強調,平反太極門案正是政府轉型正義的試金石!袁從楨表示,太極門案違背了嚴守程序正義、重視證據等法則。太極門的稅單用間接推計的做法,並沒有經過財政部的核可,違反所得稅法83條之1,那是無效的。太極門受到很大的冤屈。
台北律師公會人權委員會委員黃帝穎律師指出,太極門案其實很清楚,公權力濫用於81年度的稅單,如果前後5年度都被認為是贈與,唯獨剩81年度,這個在行政法上叫做「違反行政自我拘束」,同一個事實狀態,結果可以前後不一的認知,顯示國家的濫權是存在的。但是到目前為止看不到稅務機關對過去自己的濫權行政有任何反省,甚至連行政程序法要求他要更正這樣的行為,都不願意去做。凸顯台灣在轉型正義的過程中,對於過去真相的調查跟責任的追究,並沒有落實。
輔仁大學法律學系教授吳志光表示,在太極門案有相當多法規解釋上令人遺憾之處。為什麼稅務機關還在糾結某一特定年份要課稅,其他年度則不用?回到基本法理,一種公平正義的精神就是禁反言原則。同樣是稅捐機關,對於同一事件性質本質相同,當事人只是不同年份,卻因此產生了不同法律定性,拖這麼多年的案子,實在令人只能徒呼負負。
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專任教授陳清秀強調,轉型正義必須還原歷史真相,有利不利都要還原,不能夠選擇性還原。他提到,德國的行政法通說判例,人民對政府有公法上請求權,縱然時效消滅,它不是絕對消滅,政府有責任履行公法上債務,明明人民是冤枉的,要讓老百姓去承擔,這是沒有道理的。
淡江大學外交系教授張家麟提到,政府對於228受難者,皆得平反,恢復其名譽;對其家屬補償。同理,太極門「法稅228」事件,其沉冤也應得到昭雪。蔡總統講的,共同面對過去的歷史,不是只有面對過去228的歷史,呼籲轉型正義不要越轉越不正義。
張靜律師強調,今天政府在做的轉型正義,非但沒有把過去的不正義轉型為正義,有時甚至轉型成不正義,假借轉型之名行不正義之實。太極門案有達到轉型正義了嗎?真的沒有。雖然檢察官的起訴獲得平反,可是稅的不正義,始終到現在還維持著。正義就跟良心、公平一樣,就是人心自有一把尺,那個尺就是良心、就是正義。用這個尺度來看政府的轉型正義,他認為60分都達不到。
陳祖祥律師指出,如果公權力沒有有適當的監督,這個權力就會擴張往踐踏人民權利的方向走。回顧太極門法稅228事件,若沒有得到平反,就代表許多違法濫權的過程沒有得到糾正,也代表著這些事情將來會發生在每一個公民身上。陳祖祥表示,公權力的監督機制如果有漏洞,人民唯一能做的,就是絕對不能放棄,不能讓這樣的惡習傳下去。
中小企業法務人員曾政勳表示,太極門這樁重大人權迫害案件未獲得有效救濟已引起國際關注,國際非政府組織已經六度向聯合國人權理事會,遞交關於太極門案件的書面報告。他呼籲政府主管機關應敦促財政部或國稅局依行政程序法第 117 條撤銷對太極門違法課稅處分,並將違法強制執行之太極門財產返還,以符法制,實現真正轉型正義。
圖說:
P1:法界專家學者共同呼籲,政府對太極門造成的人權侵害應認錯、改進。
P2:228事件76周年,民間團體舉辦二二八和平紀念日論壇。
P3:太極門案到現在還沒有得到平反,學者認為,在政治上、在宗教歷史上是種恥辱。
P4:太極門重大人權迫害案件已引起國際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