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案經113年7月12日評選委員討論,通過獎項數量共計39個如下: (一)傑出運動選手獎,11名。 (二)優秀運動教練獎,7名。 (三)績優體育團體及個人獎-社團法人及社會團體部分,9個。 (四)績優體育團體及個人獎-個人部分,3名 (五)運動推手獎-法人、非法人團體部分,5個。 (六)運動推手獎-個人部分,1名。 (七)推動運動性別平等獎-法人、非法人團體部分,1個。 (八)推動運動性別平等獎-個人部分,1名。 (九)終身成就獎,1名。 二、本案經113年8月19日評選委員討論,就2024巴黎奧運通過特別獎項數量共計14個如下: (一)2024巴黎奧運優秀選手獎,7名。 (二)2024巴黎奧運優秀教練獎,7名。 三、檢附典禮例行獎及2024巴黎奧運特別獎獲獎名單各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