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8月22日 發文字號:北市停營字第1133017843號 主旨:公告本市中正區杭州南路2段(信義路1段至愛國東路),公有路邊大型車停車位,暫停收費管理並禁止車輛停放。 依據:停車場法第13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條。 公告事項: 一、本府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為配合執行安全維護工作,旨揭公告路段範圍內路邊汽、機車停車格位暫停使用並禁止車輛停放,停放管制範圍內車輛,請配合提前將車輛駛離。 二、暫停收費與禁止停車時間:113年8月24日(星期六)18時起至113年8月26日(星期一)18時止(至管制勤務結束)。 三、上述活動結束後,恢復原有收費費率及收費時間營運管理。 四、於公告禁止停車區域及路段停放之車輛,經拖吊移置後,如車輛所有人逾期未領回,將依臺北市處理妨礙道路交通及久停公有停車場自治條例第7條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