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踐信仰自由維護人權 應優先平反太極門案
社會組
[記者林芯瑩/台北報導]
聯合國訂定8月22日為「國際宗教信仰迫害受難者紀念日」,當日由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太極門氣功養生學會、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等近三十個單位於台大霖澤館舉辦「實踐信仰自由與維護人性尊嚴之道」國際論壇,邀請國內外專家學者與談,就2024年8月2日台中高等行政法院(下稱中高行)111年度訴字第122號判決做評析。太極門人權迫害案件早在2007年最高法院判決無罪、無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沒有欠稅,何來稅單?論壇呼籲政府落實世界人權宣言中,人人享有宗教與信仰自由之精神,平反太極門稅務假案。
太極門掌門人暨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副主席洪道子博士致詞表示,提升並強化人權教育,是遏止對宗教或信仰的不容忍、歧視和暴力的關鍵。遺憾的是,國家公權力迫害宗教信仰自由的案例,仍然存在,或將宗教與政權綑綁,成為統治者控制人民的手段;或濫用司法和稅法來迫害、打壓少數信仰族群。
《寒冬》雜誌總編輯Massimo Introvigne引用希臘神話「奧瑞斯特斯」故事指出,在太極門案中,中高行沒有使用上天賦予的常識,而是簡單地重複了技術性的論點,拒絕伸張正義,甚至提出了一個荒謬的理論,即維持1992年的稅單。這顯然是錯誤的,因同樣事實基礎的其他年份稅單,都已經被修正為零。他談到,暴力不一定是血腥的,太極門師父和弟子們仍然是國家暴力行為的受害者之一。
中正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兼任教授/前最高行政法院法官林文舟表示,詳細拜讀中高行122號判決後,確實有很多問題啊!對新事實、新事證並沒有好好的去審酌。尤其在徵收期間的計算上,對太極門主張的重要爭點,並沒有去加以審酌批駁。
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理事長陳志龍指出,太極門案手段是「假案整肅」!把假案當成「存在」,是台灣行政法院的海市蜃樓,超級荒謬。痛斥是台灣法治之恥、人權之恥。
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之一暨仲裁人陳逸南指出,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判決1992年度綜合所得稅與其他年度課稅事實並不相同之說法,明顯違反證據法則及經驗法則。
中正大學法學院兼任教授張進德表示,從法理探討中高行判決完全違背信仰自由,踐踏人性尊嚴。他手上有個遺產稅案例,刑事庭與民事案件尚未結束,結果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停止審判,至今已12年。所以中高行說行政訴訟不受到刑事、民事程序的影響,是講不過去的,而且2007年最高法院已經三審確定太極門無罪、無稅,可見太極門不是補習班,當然國稅局就不應該再去課稅,行政法院應該要去糾正(國稅局)才對,反而沒有,令人匪夷所思!
輔仁大學法律學系教授暨法律學院院長吳志光指出,太極門案凸顯了行政訴訟確定判決的既判力問題。他強調原處分機關與行政法院的態度也要改變,甚至修改行政程序法第117條,讓人民有請求權可以重新進行救濟。
司法改革黨主席/經緯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張靜強調,法院的設立是為了維護人權,而不是維護官權。如果只是為了維護官權,還不如沒有法院。他看完判決書,非常懷疑中高行對稅務案件的處理,對得起人民付出的納稅錢嗎?太極門案的基礎事實,都是來自侯寬仁檢察官於刑事違法起訴後移送國稅局的,後來也都明知是來自侯寬仁教唆調查員史越生作偽證陷害太極門,且國稅局根本沒有就此六個年度逐一調查每個年度的課稅所得,太極門刑事無罪確定判決所依憑的證據,竟然在行政訴訟中遭審理法官全然屏棄不用,豈不荒唐!
圖說:
P1:8月22日台大霖澤館舉辦「實踐信仰自由與維護人性尊嚴之道」國際論壇。
P2:專家學者呼籲捍衛人權,指出法院設立不是為了維護官權。
P3:民團於中高行前表達追求正義的信念,呼籲平反太極門案。
P4:律師表達上訴立場,呼籲最高行政法院的法官要本於良心與良知,依法判決。
P5:民團站上凱道遊行,強烈表達拒絕法稅官僚強搶民產。
實踐信仰自由維護人權 應優先平反太極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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