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是人民的義務,然而稅務機關是否依法、依公平正義課稅?太極門冤錯假案平反10週年「假案平反」記者會暨研討會中,專家學者挺身而出,以冤錯假案為歷史借鏡,為當前台灣司法與稅制亂象提出改革建言。2017年8月26日(週六)早上8:30~9:00中視神氣家族《法稅真改革 良心救台灣(二十九)》,將播出精彩內容,太極門網站www.taijimen.org同步播出。
司法院大法官暨副院長城仲模以「疾風知勁草,板蕩識忠臣」比喻太極門師徒為國家的賦稅改革堅持21年的精神,「我相信總會有一天真正的公平正義,會來到我們的中間!」他認為台灣的領導人一定要有相當開闊的胸襟和智慧,應該聽人民的聲音。
財政部官員表示,現行有效的解釋函令有9,528則,當中有多少是逾越母法規定欠缺適法性?德明財經科技大學財稅系兼任副教授王明懿指出《行政程序法》請求權時效是5年,《稅捐稽徵法》追稅期限是5至7年,解釋函令牴觸了稅捐稽徵法和行政程序法,人民盼望的有效救濟永遠看不到,因為稅務訴訟即使人民勝訴,也非真勝訴,行政法院通常只把案子退給稅捐機關再查查,稅單會再開出。《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規定須設置納稅者權利保護官,財政部常務次長吳自心卻說,未來納稅者權利保護官會在稅務機關,以任務編組方式找優秀同仁擔任。但王明懿表示,為了飯碗、考績,誰敢推翻長官核定的案件?加害者如何保護受害者?請鬼開藥單,公正性有問題。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21條規定納稅人打贏行政訴訟後,還要再等15年,應納稅額仍不能確定時稅單才會終結。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法官陳志祥表示,「刑法對罰金的追訴權時效及行刑權時效,是五年和七年,沒有理由把一個稅法案件搞到15年,甚至還更久,沒有道理。」陳志祥深入了解太極門稅案後表示,身為法官深感慚愧!他認為,只要法官自己變更見解,就可以解決太極門稅案,法官把復查決定撤銷後,就是整個撤銷,原處分就不見了,沒有萬年稅單問題,見解變更就可以解決,為什麼還留著?
據統計全台欠稅欠費待強制執行案件年年暴增,2016年就有809萬件,平均每10戶就有9戶有欠稅欠費待強制執行的案件。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理事連福隆表示,人民是被稅務機關壓榨稅的對象,「行政、立法、司法都一起把人民當做肉砧上的肉,從來沒有把人民當作主人。」改革是在真正保護每一個人,站在被追稅的人那邊,而不是保護行政體系。人民要覺醒,知道自己才是主人。
前監察委員錢林慧君2009年調查太極門稅案,對稅捐機關提出七點糾正,她表示,經調查國稅局人員才承認錯誤,他沒有把它當作是自己的事情,反正那個獎金拿了,然後要扣稅也是扣你們的,所以他們的心沒有真正在這個職責上,還有沒有道德?有沒有良心?國稅局自己承認錯誤,卻在人民提出訴願後,再開出稅單,然後一直拖。
從事稅務法律工作的誠遠商務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王健安表示,「太極門案件是我國稅務環境的縮影!」刑案逼稅在最近3~5年來越來越多,很多人寧願選擇繳錢就算了,這是非常惡劣的手法。王健安以自身經驗指出,「很多時候國稅局被我們逼到無話可說的時候,他只要說一句,法官請你考量這是我們國庫的利益,情勢就大逆轉。」司法權沒有辦法發揮應有的功能,造成行政權的濫權。財稅行政高考沒有考行政法,國稅局缺乏法學背景的稅務人才,不知道程序正義很重要。王健安呼籲,整個稅務訴訟環境所有人員的養成都要做改變,從法官開始做改變,要求國稅局人員進步,才會正向循環。
戒嚴時期,政府要抄你的家,手段是栽贓你是匪諜,民主法治時代,就用稅單來抄你家。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人權保護委員會委員蔡富強律師表示,「秦皇漢武今何在?可是少林寺、武當山還是繼續在,所以門派這種關係是不會隨著朝代興亡而跟著滅失的,因為這是師徒之間情義的結合!」蔡富強指出,太極門冤錯假案,在高雄地檢署及新竹地檢署,檢察官調查及傳訊相關人後,均查無不法。但侯寬仁檢察官卻發動數百檢警調,荷槍實彈大搜索,這不是辦大案,而是要把案子辦大!在偵辦期間,竟有高達四百多篇的媒體報導,每一篇都是據檢調消息!而那些據檢調的消息,後來證明都是假的。全案移送法院審理後,侯檢察官竟僭越職權,行文內政部及縣市政府,要求封館解散太極門及斷水斷電,已達瘋狂的程度。檢察官利用不實起訴書同時羅織詐欺及逃漏稅的罪名,而國稅局未進行查證,僅憑起訴書,違法課稅重罰,正當法律性根本就不存在,是侵犯人權的行為!
圖一:司法院大法官暨副院長城仲模以「疾風知勁草,板蕩識忠臣」比喻太極門師徒為國家的賦稅改革堅持21年的精神,相信真正的公平正義一定會來到。
圖二: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理事連福隆表示,人民是被稅務機關壓榨稅的對象,「行政、立法、司法都一起把人民當做肉砧上的肉,從來沒有把人民當作主人。」
圖三: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法官陳志祥表示,「刑法對罰金的追訴權時效及行刑權時效,是五年和七年,沒有理由把一個稅法案件搞到15年,甚至還更久,沒有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