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忘了威權體制遺毒的受害者——太極門冤錯假案應徹底平反
(記者李明鏡 /台北報導)

  2017年雙十節前夕10月8日,國父紀念館、法稅改革聯盟、太極門氣功養生學會共同舉辦【法稅真改革 良心救台灣】系列論壇,邀請醫師及6位年輕的與談人,為國家法稅把脈提出改革建言。大會還特別邀請到曾經擔任法官多年的真理大學法律學系專任助理教授林燦都及實踐大學企業管理學系副敎授蔡政安,在論壇最後發表評論。

  太極門冤錯假案堪稱台灣司法及稅法的照妖鏡,研究此案,被視為解開台灣當前法稅改革困境的關鍵,太極門稅案起源於21年前檢察官侯寬仁的不實起訴書,雖已經司法三審級法院宣判無罪無稅確定,國稅局卻一直根據該起訴書違法課稅。儘管2015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及最高行政法院針對相同事實之違法課稅已再次判決國稅局敗訴,然今年3月9日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法官林秋華、莊金昌、劉錫賢竟駁回太極門告訴,根本是枉法裁判。

  林燦都表示,相較於行政法院判決,現在民眾對於民事和刑事判決不滿程度並沒那麼高,行政法院的案件是「民告官」,其判決理應根據憲法和行政法,而憲法旨在保障人民的權利,平衡政府的權力,為什麼人民的稅務訴訟勝訴率會低到只有6%?原因之一是,行政法院的法官幾乎都來自刑事法庭,並不熟悉憲法和行政法,對於保障人民權利的觀念原本就很薄弱,而且行政法院的法官在寫判決時多習慣照抄行政機關的答辯,那是因為如果要判行政機關敗訴,法官往往還得費盡心思來幫民眾寫出一套道理,但如果是判民眾輸,只需要照抄行政機關(國稅局)的說詞就行了。

  此外,林燦都也指出了另一個司法制度問題:年輕法官缺乏社會經驗。大學畢業平均22歲,就可以報考司法官,大部分都是台大、政大等國立大學畢業生,再受訓個幾年,25、26歲就當上了法官,「沒有社會和工作經驗,只會讀書,不會判斷。」為了彌補此一制度缺失,現在規定候補法官從司法官訓練所畢業後,4年內不能獨立寫判決,但這並沒有根本解決問題。對照美國則完全是另一種做法,美國的法官是從有經驗的檢察官和律師中選任的,超過40歲才能當法官,因為這時他已具有相當的社會經驗。「當法官除了要懂法律之外,還要懂得事理!」林燦都主張法官的任用年紀應該要提高才對。

  對於太極門這樣一個致力於推動愛與和平的良善團體竟然也會遭到政府迫害,蔡政安也有一番精闢的剖析:這是一個威權體制遺毒所造成的冤錯假案。蔡政安指出,這得從歷史的脈絡來看,在1996年首次總統民選之前,台灣無疑是個權威體制國家,政府運用軍隊、司法及稅法來控制人民,之後軍隊逐漸「國家化」;司法方面也有了重大變革,尤其著重以刑事案件為主的人權保護;唯獨稅法部分依舊沿用威權體制的心態和做法,毫無進展。

  1996年就在首次總統大選後不久,政府發動所謂的「宗教掃黑」,蓄意製造假案,利用假證據來起訴數個民間團體,而這些團體後來全部獲判無罪。其中又以太極門案最為離譜,承辦檢察官侯寬仁違反一事不二罰的原則,一方面指控太極門涉嫌詐欺,另一方面又說太極門是補習班,有逃漏稅之嫌,並移送國稅局,國稅局沒有依職責調查就開出稅單。按理國稅局應該等刑事判決確定所得性質,如果是詐欺,所得依法沒收國庫;如果是補習班,才會有逃漏稅問題,所得性質確定才能據以開出稅單。但當時刑案司法程序都還在進行中,國稅局連所得性質都沒有查就先開出稅單,就連加總錯誤都是照抄自台北市調處的報告。相較前總統陳水扁案,國稅局公開表示須等司法判決確定所得性質。

  蔡政安表示,此一由財政部、國稅局及行政法院共同建構出來的稽徵威權體制,20年來幾乎完全沒改進,稅制依然是政府剝削人民的工具,全無「賦稅人權」的概念(現任財政部長許虞哲就曾公開表示,若要談人權就別徵稅了。)而在行政法院中,也看不到證據法則和程序正義,甚至誇張到連有利於人民的證據,法官都敢公開表示「看過,但忘記了!」

  行政法院一向有「敗訴法院」之譏,民眾打贏官司的機率只有區區6%。有了行政法院當靠山,國稅局更是有恃無恐,民眾如果認為稅單開錯了,國稅局的人往往會回說「你去告啊!反正你得先繳一半稅金,而且你也打不贏官司。」而就算民眾真的打贏了,就憑著行政法院判決書裡那句「另為適法之處分」,國稅局還是可以再開出稅單,讓民眾再走個八年、十年的司法救濟程序。

  「這是個很嚴重的問題,這問題若不解決,台灣的經濟怎麼可能發展?外商怎麼敢來?大家一輩子的努力,只要來了一張錯誤的稅單,就完蛋了!」更讓蔡政安憂心的是,這問題一直以來並沒有被正視,他呼籲政府推動「轉型正義」,不應忽略1996年之後發生的冤錯假案,這些案子也應該都要被平反,尤其是被學者專家稱為「稅法二二八」的指標案件——太極門冤錯假案,因為它是一個自始至終就不應存在的案子。

圖一:「當法官除了要懂法律之外,還要懂得事理。」真理大學法律學系專任助理教授林燦都主張法官的任用年紀應該要提高才對。

圖二:實踐大學企業管理學系副敎授蔡政安表示,由財政部、國稅局及行政法院共同建構出來的稽徵威權體制20年來幾乎完全沒改進,稅制依然是政府剝削人民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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