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癮
在歐美國家,藥物濫用被視為一種精神疾病,但在臺灣藥物承穎被歸類為犯罪行為,須接受法律制裁。而科技發達的現今,除了資訊、3C產品的進步之外,犯罪的溫床也悄悄在滋長,毒品形式不再被侷限,各種層出不窮的新包裝,偽裝成五花八門的食品,例如毒糖果、毒咖啡包甚至是連感冒藥都被可以偽裝成毒品以掩人耳目,若沒有提高警覺心,隨意拿取陌生人贈與之物,一不小心可能就被有心人士趁虛而入。
  毒品除了級別不同,亦可分為中樞神經抑制劑、中樞神經興奮劑、中樞神經迷幻劑,除了常見的戒斷症狀外,根據毒品的不同,有些藥物因注射緣故,施用者身上會出現針孔;菸或煙吸,會產生特殊氣味,類似燒麥草或是燒塑膠;新興毒品則是以茶包、小零食等外包裝食品魚目混珠。
  會接觸到毒品不外乎好奇心作祟、追求刺激或是同儕影響,根據內政部警政署統計。施用第三、四級毒品竟以18歲以上未滿24歲之族群最多,且有一成左右為未滿18歲之青少年,由此可見,毒品防治不再是遙不可及的事,這需要學校、家長及各位民眾協助。一旦沾染毒品,因毒品的成癮性不得不繼續施用,為了緩解下一次症狀,施用者會以借貸、詐騙或是竊盜等等方式取得金錢,對於道德良心觀念逐漸淡薄,唯一的信念就是獲得下一次吸毒的機會,使得毒品再犯率居高不下。「身癮」以外心理上的癮也是一大主因,為了避免戒斷反應而必須使用毒品的情況下,宛如引鴆止渴,誘惑著當事人去施用。
  網路及報章雜誌有許多案例,美好人生皆因毒而毀,以他人經歷引以為戒,不論何種分級、哪款毒品皆有成癮問題,千萬不可抱持好奇、僥倖心理,斷送前程似錦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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