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蹤騷擾會觸法,過度追求遭判罰
某健身房教練對一女學員一見鍾情 ,開始瘋狂追求,寫了9封情書專程送到女子家中,並多次傳訊息表達愛意,還到女子上班處徘徊,藉機偶遇,該女子雖已明確拒絕,可是教練仍不為所動,造成女子因為害怕而不敢出門,該教練被依違反跟蹤騷擾防制法,判處拘役40天。
實行跟蹤騷擾行為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10萬元以下罰金。
每個人都有追求個人幸福的自由,但對方同樣也有說不的權利,與他人交往,應「尊重他人意願,同理他人感受」,切勿抱持精誠所至,金石為開的想法,不顧他人意願與感受進行過度追求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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