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金璽獎得主張進德教授呼籲法官 「自由心證」須符合「經驗法則」及「論理法則」
國家金璽獎得主張進德教授呼籲法官
「自由心證」須符合「經驗法則」及「論理法則」

(記者范菲/台北報導) 2018年11月21日下午於國父紀念館演講廳由國父紀念館、法稅改革聯盟等團體共同主辦「法稅真改革 良心救台灣—看緊荷包 希望攻略」論壇,邀請國立中興大學法律學系兼任教授張進德以「自由心證應用於稅捐稽徵及訴訟之分析」為題發表論述。

張進德是專攻財稅的第一屆國家金璽獎得獎人,他表示人民要看緊荷包相當不容易,尤其是面對稅務問題。第一,租稅特權,有辦法的人不用繳稅。以某大學宿舍租賃總收入高達兩千萬元卻未繳房屋稅為例,只因屋主將建物劃分成99戶,致使每戶年收入未達起徵點,這顯然不符實質課稅的精神,但對於一般人民相同情況照樣要繳稅。第二,國稅局未落實量能課稅,反而以公權力奪取中產階級的辛苦錢。大法官釋字第745號清楚講到個人綜所稅要本於量能課稅原則,亦即應以個人綜合所得減除必要的生活費後的餘額,作為課稅基礎;而實際上許多必要費用都無法扣除,人民面對財政部是完全沒辦法看緊荷包。

張進德談到「自由心證應用於稅捐稽徵及訴訟之分析」時表示,所謂的自由心證是指當事實不明時,法官可依自由心證作為判決的依據,但「自由心證」必須受到經驗法則及論理法則的約束,法官不得逕依個人好惡做判決,否則即屬違法。張進德舉例,某彰化酒廠以食用酒精與水製造料理米酒,結果財政部卻發布一個解釋函令,定義「料理米酒」應該是「稻米發酵釀造」所產生,因而認定他們生產的是「酒類」,並用極高的菸酒稅課稅,走上行政訴訟的酒廠,最後得到行政法院判決該廠三千多萬的營業收入,卻需補稅一億六千多萬,與加罰一億六千多萬。無理的課稅,傷害的是國家與人民,而行政法院形同虛設、功能不彰及國稅局的苛政猛於虎卻是不爭的事實。

張進德以延宕22年的太極門冤稅案為例,太極門是古傳氣功武術修行門派,弟子感恩師父之「敬師禮」,依一般社會經驗法則,如同子女逢年過節感恩父母給予之紅包禮,是優良倫理傳統之顯現。試想:平日父親給孩子們零用金、逢年過節孩子們給長輩的紅包禮數,難道這也要課稅嗎?足見,法官並未依經驗法則審慎的審理此案。行政院2011年針對太極門稅案召開跨部會議,決議以公告方式調查敬師禮性質,由國稅局公告2個月,調查結果收回7,401份申明表均表明敬師禮為贈與性質;但國稅局卻毀約背信,稱調查結果為一半是贈與、一半是學費。張進德強調,明明7,401份申明表都表明是贈與,根據論理法則,或依統計學所謂的抽樣學理,回收的全數都說是贈與,即可判定敬師禮為贈與性質;國稅局卻違反論理法則、證據法則,繼續對太極門開出不實稅單,霸凌古老門派,令人痛心。

人民期待有擔當的法官與稅官,能秉持經驗法則與論理法則,秉公處理林林總總的稅務案件;最後,張進德呼籲法官要本於良心、以豐富的社會經驗、專業知識作為自由心證的堅實後盾,尤以太極門這個稅法的指標性案例,如能早日獲得公平、公正的解決,將寫下台灣稅法史上正義體現的新頁。

圖說:國立中興大學法律學系兼任教授張進德呼籲法官要本於良心、以豐富的社會經驗、專業知識作為自由心證的堅實後盾,審慎的審理案件。



文章回應

目前尚無回應,成為第一個回應的人吧!

回應本篇文章! (以下回應不會連結到FaceBook)(言責自負,請勿涉及人身攻擊,以免挨告!)

尚未 登入會員 ,無法回應!

go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