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性,平等。
自古以來,戰爭與保衛國土都是男性的工作,偶爾會出現像花木蘭那般被我們稱作是巾幗英雄的女性代表,但也是以點綴性質居多。而時至今日,軍人大多還是以男性為主的職業,這些軍中女性不僅擔任業務性的工作,漸漸地,也開始進入部隊擔任領導職。在面對女性軍人進入不熟悉的體系和權威階級,會面臨傳統角色上調適的壓力。根據調查,女性軍、士官在部隊環境適應方面,可適應不良程度來區分,依次「組織與兩性關係」、「生涯規劃」以及「工作環境」。為首的「組織兩性關係」,好比男性的性騷擾等。而女性同仁在日常生活遭遇不平時,所採取得應對方式,無非就是「忍氣吞聲,平安度目」.「像信任的同仁訴苦」或是「向直屬長官反應,尋求幫助」。所以兩性相處規範的建立與完善的申訴管道非常重要。因此國防部也訂定了國軍人員性騷擾處理及性侵害預防實施規定,來因應相關的兩性問題。又隨著募兵制推動,愈來愈多女性官兵加入國軍,軍隊雖然是以男性為主團體但每位國軍弟兄姊妹們從事各項任務,只有能力之分而不應該以性別帶有先入為主的觀念,尤其軍隊講求階級服從,具隸屬關係之異性長官、部屬間,更應嚴守公私分際。事實上,每位國軍官兵,不論在兩性或同性之間的相處上,都應秉持「互相尊重」的精神,行為舉止發乎情、止於禮,不可因為彼此階級之不同,而輕忽在公私領域上應有的分際,造成逾矩情事發生。(六通中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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