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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稿日:2023/06/08 10:35:00 AM
發稿人:福隆 | 修改新聞稿
男子3度酒駕 放任罰鍰不繳 桃園分署強制扣款 全額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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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龍潭區一位林姓男子(64歲),111年8月間因五年內駕駛汽機車酒精濃度超過標準第3次以上,遭桃園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下稱桃園交裁處)裁罰新臺幣(下同)9萬元,因林男逾期未繳納,桃園交裁處遂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 (下稱桃園分署)執行。經桃園分署查得林男名下有汽車及數十萬元存款,惟卻不願繳納罰鍰,執行同仁隨即核發扣押存款命令,9萬元罰鍰全數獲償。 
   桃園分署於 112年2月收案後曾通知林男到場繳納,惟林男均置之不理。經查其名下有車輛,存款亦超過數十萬餘元,惟竟放任罰鍰未繳。為避免林男脫產,桃園分署遂即刻核發執行命令,扣押林男銀行帳戶存款,經銀行回覆已足額扣押,此時林男的女兒才匆忙致電表示,日前因父親身體狀況不好,所以沒有注意到這些罰單,但父親現也無力繳納云云。眼見林男無主動清償意願,桃園分署爰收取其帳戶內足額扣押之款項,林男積欠的9萬元罰鍰終獲得全數清償! 
   桃園分署呼籲民眾切勿酒駕、拒絕酒測,以維護用路人之人身及財產安全,收到罰單後,務必於期限內自行繳納欠款,勿存僥倖心態,如無法一次清償,亦應主動聯繫桃園分署洽詢分期事宜,以免移送執行後,遭扣押存款與薪水,甚至動產、不動產遭拍賣,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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