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新聞網」首頁 | 上一則 | 下一則 發稿日:2024/10/25 02:52:00 PM
| 發稿人:桃園動保處 | 修改新聞稿 |
| 杜絕獸鋏及山豬吊,桃園市動保處協同北北基跨縣市合作打造寵物友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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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園市政府近年致力於傳達正確的動保觀念、完善動物保護與生命教育,惟近年仍多次接獲動物遭獸鋏或山豬吊夾傷之通報案件,故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處(下稱動保處)於今(25)日,至桃園市大溪區烏塗窟山舉行掃蕩清除獸鋏及山豬吊活動,另邀請桃園市永高登山協會成員共襄盛舉,進行掃蕩清除獸鋏及山豬吊作業,強化動物保護行動。 |
今(25)日由動保處李紹微課長偕同大溪區永福里里長廖芊樺、永高登山協會等與會人員,備齊裝備循烏塗窟山登山路徑,沿途查勘路徑有無架設獸鋏或山豬吊,同日向參與活動人員,宣導禁用獸鋏或山豬吊相關法規,以強化民眾法律認知,防範違法使用獸鋏及山豬吊,亦請登山協會成員往後登山時,協助掃蕩清除獸鋏及山豬吊,共同攜手合作讓桃園成為寵物動物友善歡樂城市。 動保處呼籲民眾依據動物保護法第14-1、14-2條規定,任何人禁止使用獸鋏與山豬吊,且主管機關得逕予排除或拆除並銷毀之。土地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亦明定非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任何人不得製造販賣、陳列或輸出入獸鋏,違反者最高得處7萬5,000元高額罰鍰;造成動物重傷或死亡者,可依同法第6條規定移送,最高得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倘發現有人使用獸鋏或山豬吊,請立即通知動保處(03-3326742)派人移除或撥打1959動保專線,將儘速派員到場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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