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新聞網」首頁 | 上一則 | 下一則 發稿日:2019/05/15 11:27:00 AM
| 發稿人:聯合電子新聞報 | 修改新聞稿 |
| 就地輔導 龜山中和南路夜市合法申請保住10多年回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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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地輔導 龜山中和南路夜市合法申請保住10多年回憶 |
https://udn.com/news/story/7324/3813044?from=udn-relatednews_ch2 2019-05-14 23:20聯合報 記者許政榆/桃園報導 桃園有不少夜市尚未合法經營,去年曾輔導龜山中和南路夜市就地合法,讓在地人十多年回憶保留下來。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桃園八德大湳市場周邊廣福路攤販不敵罰單威嚇,逐漸離開而沒落。經濟發展局長郭裕信指出,桃園有不少夜市尚未合法經營,去年曾輔導龜山中和南路夜市就地合法,讓在地人十多年回憶保留下來。 郭裕信說,桃園市有6個攤販集中區型市場,包括2個公有、4個民營,公有包括桃園觀光夜市、中壢觀光夜市,民營有八德區興仁花園夜市、龜山區林口文化花園夜市、龍潭觀光夜市,以及去年10月合法成立的龜山區中和南路夜市。 郭裕信表示,夜市所在區域多半因周邊人流眾多,且攤販在地多年,和民眾累積連結性、並培養出地緣情感,加上早期取締情況並不頻繁,才漸漸形成夜市商圈,近年因攤販影響交通、造成車禍或帶來髒亂,遭到民眾檢舉,警方依法必須到場勸導驅離或開單。 郭裕信指出,龜山中和南路夜市原先並不合法,也常遭民眾檢舉甚至起衝突,但經過經發局協助,攤販自組成立管理委員會,向市府申設攤販集中區案,提出相關營運計劃,且路段恰巧為商業區,可就地輔導成為合法攤販集中區,去年終於成為合法夜市,他期望攤販要有法治觀念,避免再有「賺的錢比開單錢多」等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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