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新聞網」首頁 | 上一則 | 下一則 發稿日:2021/08/21 12:31:00 PM
| 發稿人:桃園療養院 | 修改新聞稿 |
| 桃療、桃醫連心聯防,共辦防範醫療暴力視訊教育學習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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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園療養院因應全國疫情警戒標準醫療機構續維持第3級之應變措施,惟就防範醫療暴力,除了積極與桃園醫院及桃園檢警共組醫療暴力聯防緊急通報系統外,以確保在防疫期間二院在執行各項醫療業務維持正常運作下,特別編排相關教育訓練等課程,並於(昨)20日下午與桃園醫院共辦防範醫療暴力安全維護,共同召集二院醫護及行政人員採線上視訊教育課程方式辦理,以深化醫護同仁就醫療暴力及個人資料保護法令認知與應變作為。 |
桃療政風室與品質中心及護理科,共邀桃園地檢署詹東祐檢察官講授「醫療暴力及個人資料保護法所涉及之法律問題教育訓練」等課程。二院醫護及行政人員均熱烈線上視訊參與,並經由授課詹檢察官案例說明及法令解析,使得參與同仁更能理解醫療暴力所牽涉之相關法律規範,針對醫療法相關規定,就保障醫事人員執業與病患安全,任何人不得以強暴、脅迫、恐嚇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妨礙醫療業務之執行。就個人資料保護法部分則特別強調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蒐集、處理及利用等行為之嚴重性,尤其是涉及民事損害賠償及刑事責任部分,使線上學習醫護同仁均能理解並深刻加強法令認知及應變防範機制。 桃園醫院政風室林主任表示,第一線醫護人員除了要擔負起沉重的防疫工作外,有時會面臨來自病患或其家屬在就診時各種暴力,在身心上受到很大的傷害及壓力,這次與桃園療養院共辦視訊講習,藉由桃園地檢詹檢察官以法律實際案例的分享,有助於强化醫護同仁防治醫療暴力及該等事件發生時之應變能力。 桃療護理科藍綺華護理長說明,護理臨床上難免經歷醫療暴力事件,尤其本院屬精神科,對於醫療暴力的防護機制更為重要,經由檢察官課程中的實際案例說明後,讓同仁對於醫療暴力事件所涉及之傷害罪、公然侮辱罪及違反醫療法第106條所規範之刑事責任等相關法源及醫療暴力事件發生時之蒐證、處理方式有更深層的認識,獲益良多。就個資法規部份;院內病歷多屬病人個資,更不能蒐集、處理及利用,若有學術研究之需求等事由,應經由當事人同意許可始得為之。許多護理同仁平時致力於臨床業務,對於個資保護條款法源並無了解,在上完檢察官的課程後,也讓護理同仁對於個資法的規範有更深層的認識與了解。 品質中心林怡君主任醫師表示,精神科急診與病房為發生醫療暴力最常見的地點之一,需要提高警覺與風險評估以預防醫療暴力的發生,危急時,首重自保,並設法求援,避免憾事發生。有很多醫療暴力源自於溝通不良,在醫療團隊的共識及大眾的支持下,希望可以創造友善的醫療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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