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新聞網」首頁 | 上一則 | 下一則 發稿日:2021/12/22 06:21:00 PM
| 發稿人: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 | 修改新聞稿 |
| 長期積欠多筆停車費 桃園分署與桃園市政府交通局合作加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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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下稱桃園分署)加強執行欠繳停車費、交通罰鍰、ETC通行費等案件,並與桃園市政府交通局(下稱桃園交通局)合作,由該局彙整停車資訊後,發現欠費車輛停放在停車格,立即通知桃園分署,進行查封拖吊等程序。桃園分署透過該即時通報系統連續查扣義務人車況甚佳之2部車輛,給予積欠停車費之車主當頭棒喝! |
鄭姓車主因積欠107年11月至110年5月高達82筆停車費等共計4萬1千餘元,110年12月21日上午11時許,桃園交通局發現其所有之車號****-P7號國瑞黑色車輛,停放於桃園地方法院附近停車格,遂立即通報桃園分署進行現場查封拖吊。又呂姓車主因積欠109年10月至110年5月高達38筆停車費共2萬6千餘元未繳納,12月22日下午2時許,桃園交通局發現其所有之車號BGA-****號中華黑色車輛,停放在桃園市桃園區西門國小對面之停車格,立即通報桃園分署進行現場查封拖吊。前揭查封之車輛均拖至桃園市富國路100號保管場保管,若欠費車主不繳清欠款,車輛將進行拍賣! 桃園分署呼籲欠繳停車費等之車主,收到繳款通知後,務必於期限內自行繳納欠款,勿存僥倖心態,以免遭扣存、扣薪,甚至愛車遭查扣,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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