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新聞網」首頁 | 上一則 | 下一則 發稿日:2022/02/11 03:58:00 PM
| 發稿人:桃園交通警察大隊 | 修改新聞稿 |
| 酒駕臨檢點大迴轉 桃警口袋戰術奏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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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園市一名呂姓民眾酒後駕駛自小客車行經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三段,見警方所設之酒駕取締勤務攔檢點時,立即試圖迴轉規避檢測,殊不知已進入警方口袋戰術布陣內,攔檢點執勤人員即通報機動人員尾隨攔查,呂姓民眾逃逸至附近死巷內,隨即停靠路邊欲躲避警方查緝,然警方已尾隨趕至,發現呂姓民眾全身酒氣,即實施酒測,酒測值達0.25毫克,隨即以公共危險罪送辦。 |
此次「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重點為酒駕再犯者,公路主管機關,得公布再犯者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累犯年限也從5年延長為10年,另針對同行的乘客,更是加重連坐罰款,最高可處1萬5,000元。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表示,自「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自1月28日公布後至2月10日計取締酒後駕車177件,與公布前(1月14至27日取締309件)減少132件,與去年同期減少264件,已有嚇阻效用,就連員警也表示酒後駕車處罰新制公布,酒後駕車行為取締不易。 但仍然有少數民眾存有僥倖心態,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昨(10)日規劃執行防制酒駕取締專案,約21時10分在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三段執行酒後駕車取締勤務,並以口袋戰術佈陣,執勤員警見一輛自小客車在攔檢點前約50公尺處迴轉,行為有異,隨即通報袋口機動人員,呂姓民眾逃逸至附近死巷內,立即停靠路邊欲躲避警方查緝,然不知警方已尾隨其後,員警發現呂姓民眾全身酒氣,並稱喝2杯保力達而已,惟經員警實施酒測,酒測值達0.25毫克,隨即以公共危險罪送辦。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提醒民眾,宴會飲酒可搭乘計程車或指定駕駛、代客駕車等方式安全回家,「勿酒後開車」,與他人共車時,請確認駕駛人有無飲酒,善盡乘車人的責任,以共同維護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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