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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稿日:2022/02/16 04:04:00 PM
發稿人:新竹縣稅務局 | 修改新聞稿
地價稅清查全面啟動,不符規定者追補地價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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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https://www.hsinchu.gov.tw/

 
 

https://mail.hsinchu.gov.tw/News_Content.aspx?n=27&sms=9048&s=787024&... id="form1" method="post">

有民眾來電詢問,所有3筆課徵田賦的土地,為什麼收到稅務局通知要補徵5年地價稅,金額將近6萬元?

 

新竹縣政府稅務局說明,該民眾所有的3筆農地,原課徵田賦,被查到6年前該農地上即已鋪設水泥、設置圍牆、搭建建物等,未作農業使用,不符課徵田賦要件,應自變更使用次年起,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因此被補徵5年地價稅稅額合計將近6萬元。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為落實稅捐稽徵並維護租稅公平,該局每年自1月起至9月30日止均會辦理地價稅稅籍及使用情形清查作業,清查重點在於確認適用優惠稅率土地是否仍符合要件,減免地價稅土地實際使用情形是否與規定相符,如不符規定者,將自變更使用次年起改課,稅率由10‰累進至55‰,該局地價稅清查重點說明如下:

一、自用住宅用地:清查重點除了核對房屋有無供營業使用、出租情形外,更運用戶籍資料,全面清查設立戶籍者是否為土地所有權人、配偶或直 系親屬。

 

二、工業用地:查核工廠有無停、歇業及是否被工業主管機關註銷工廠登記證,或未按工業主管機關核定規劃使用。

 

三、不符減免地價稅:查核有無使用情形變更致不符合減免標準或要件等情形。

四、課徵田賦未作農業使用:針對農業用地已增建違章建物或農舍有增建、變更使用、或變更供違章工廠、資源回收廠、堆置營建廢棄土等非農業使用。

       該局指出,土地須符合一定要件才能適用特別稅率或減免地價稅,如有適用原因、事實消滅時,土地所有權人應於原因發生日起30日內向該局申報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以免經查獲除追補應納稅額外,將處短匿稅額三倍以下之罰鍰。您如需進一步瞭解相關法令規定問題,可撥打該局及所屬分局電話號碼,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單位名稱      電話                                                免費服務電話

竹北總局 (03)5518141轉411至414或421至423   0800-366969

竹東分局 (03)5969663轉111至114                      0800-366100

   
  
  撰稿人:稅務局 聯絡人:林小姐 聯絡電話:03-5518141 分機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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