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利事業以偏高價格購買土地嗣後出售 新竹國稅局:須檢據說明取得成本偏高緣由| 勁報 北區國稅局新竹分局。 【勁報記者羅蔚舟/新竹報導】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新竹分局於查核109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案件時,發現轄區內甲公司於109年2月間以高於同地段土地 > > > 按此閱讀「完整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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