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來源:https://www.hsinchu.gov.tw/ 近來接獲民眾反映,因要領錢發現銀行帳戶被凍結無法使用,才想起之前有收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一封有關扣押存款的執行命令公文,急忙來電詢問該怎麼辦?
新竹縣政府稅務局表示,民眾若欠繳稅款而收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寄發要扣押存款的執行命令,千萬別置之不理,儘快到稅務局或新竹分署補發欠稅稅單,繳清後將繳費收據傳真至新竹分署辦理銷案並撤銷扣押命令,銀行帳戶被凍結的狀態才能解除,恢復正常使用。
該局進一步說明,應納稅捐於繳納期限屆滿30日後仍未繳納,除依法加徵10%的滯納金外,還會移送至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強制執行,執行機關後續可能會採取扣押銀行存款、公司薪資、拍賣股票、房子、土地、車輛等強制執行作為。因此再次提醒民眾,申請自動轉帳納稅最方便,否則收到稅單要記得在期限內繳納,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民眾如想進一步了解,可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366969或5518141轉分機520至524,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