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大法律系教授陳志龍:政府不平反冤案也是犯罪!
前台大法律系教授陳志龍:政府不平反冤案也是犯罪!

(記者張修文/綜合報導)當我們遭受別人的霸凌,還可以訴諸司法,如果是政府的霸凌,該怎麼辦?2019年5月21日《新聞大解讀》https://www.youtube.com/watch?v=7NLHyoLJ_3A&feature=youtu.be
政論節目,前台大法律系教授陳志龍表示,政府假借公權力犯罪,要加重其刑,他提出一個新概念,如果執政者不作為,不平反冤案,是繼續暴力行為,也是犯罪!

陳志龍指出,人權最大的侵害者不是個人,最主要是政府,如二二八事件、六四、文革、1996年太極門冤錯假案,還有各種屠殺事件等,但人民卻通常姑息成習,不把這種霸凌當作一回事,認為是特權者犯罪,過了時間就忘了;陳志龍指出,歷史不能採取遺忘的態度,一般人犯罪要制裁,這些假借公權力犯罪的人,更要制裁並加重其刑!

陳志龍認為,人權從兩個部分組成,第一是正面主張要有人權,希望大家遵守,另一方面,對於違反人權的人,不能視而不見,而要採取行為。陳志龍指出,迫害人權最嚴重的就是政府,唯有制裁抵抗,人權才會具體落實,執政者如認為上一任的事情跟他沒有關係,不平反冤案,是繼續暴力行為,如果政府不認錯,犯罪就會持續。「追究元凶責任,也包括元凶後面的繼任者。」他提醒國家政府的繼任者,若採取掩護、包庇、淡化、消滅、不平反等,也是不作為,不作為也是犯罪,是要制裁的!

「為什麼很多領導人要平反、要道歉、要下跪?這是很重要的,因為平反才能跟以前的領導人切斷,如果你沒有拋棄繼承,你就概括繼承。」陳志龍表示,平反是犯罪的否定,不平反是犯罪的繼續;平反才是正義,不平反是不正義的。他進一步指出,228事件、太極門冤稅案,到目前為止沒有採取真的、積極的平反,不作為,所有的領導人其實都是犯罪人!

台灣的司法為什麼改不好?陳志龍指出,在於執政者沒有用初心,還用次心、亞心在掩護,他認為,台灣也有法西斯的想法,所以要除法西斯,除辯證非常重要!

圖說:前台大法律系教授陳志龍表示,如果執政者不作為,不平反冤案,是繼續暴力行為,也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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