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做公益出租免申請,讓你享2 ‰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
新聞來源:https://www.hsinchu.gov.tw/


 


新竹縣政府稅務局表示:本縣已依住宅法制定「新竹縣興辦社會住宅與公益出租人減免地價稅及房屋稅自治條例」,自108年起,經縣府依規認定之公益出租人所有土地,可按自用住宅用地2 ‰稅率課徵地價稅。
 
該局說明,民眾如已申請租金補貼並經新竹縣政府認定符合公益出租人規定,該局即主動依通報資料,將公益出租人持有該筆出租房屋坐落之土地,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2‰)課徵地價稅,無須土地所有權人提出申請。
 
民眾如果還有疑問可撥打該局電話洽詢,將有專人為您服務及解答。
 
新竹縣政府稅務局及所屬分局電話號碼如下: 
◎ 竹北總局(03)5518141轉411至414、421至423  免費服務電話0800-366969  
◎ 竹東分局(03)5969663轉111至114  免費服務電話0800-366100

 
 

撰稿人:稅務局提供 聯絡人:龍小姐 聯絡電話:03-5518141分機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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