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今手機拍照及儲存功能便利,近來臺灣社會發生多起數位網路性別暴力事件,未經他人同意或以強暴、脅迫方式拍攝性愛影像,甚而以深度偽造影像散布牟利或為色情報復等行為,嚴重侵害他人隱私、人格與名譽。
透過行政院提出《中華民國刑法》、《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及《犯罪被害人保護法》4項修正草案,合稱「性別暴力防制四法」,加重相關刑責,可以有效遏止犯罪。
加重相關刑責 遏止性暴力防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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