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軍專機隊日前利用集會時機宣導:在軍中有嚴明的長官部屬關係,若一時衝動而恐嚇或侮辱長(上)官,可是要負刑事責任的!
對於長官施強暴、脅迫或恐嚇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對上官犯第一項之罪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30萬元以下罰金。(陸海空軍刑法第49條第1項、第3項)
公然侮辱長官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20萬元以下罰金。公然侮辱上官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10萬元以下罰金。(陸海空軍刑法第52條第1項、第2項)提醒官兵勿以身試法!
空軍專機隊法治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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