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婦過馬路…7車不禮讓遭檢舉「第1輛是警車」 警方道歉祭懲處 | 社會 | CTWANT
為了擺脫台灣「行人地獄」的惡名,立法院修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駕駛必須禮讓行人,否則最重可開罰6000元。日前新竹有婦人等斑馬線過馬路,卻沒有車子要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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