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信志台北報導)「民無信不立」,國家如果對人民沒有誠信,這樣國家就無法立足。2019年9月6日在台灣大學霖澤館,由德國歐斯納布魯克大學、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中正大學財經法律研究中心、真理大學法律系所刑事法研究中心、台灣陪審團協會、中華人權協會賦稅人權委員會、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台灣)、正大出版社共同舉辦「德國歐斯納布魯克大學與台灣民間團體座談會-行政訴訟之證據法則及兩公約之有效救濟」,多位專家學者與會從不同的法學角度,探討被稱為法稅二二八的太極門冤案,專家學者一致呼籲,台灣民主得來不易,平反冤案,回歸民主法治,避免權力失衡,傷害人民危及國家。
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台灣)人權委員會主任委員黃麗蓉引用行政程序法第8條:「行政行為,應以誠實信用之方法為之,並應保護人民正當合理之信賴。」她談到行政機關23年來卻對一個氣功武術修行團體一騙再騙,失信於民。她談到,太極門案是因為民國85年宗教掃黑,無端遭受池魚之殃。掌門人被羈押的隔天,新聞就報導掌門人涉嫌逃漏稅31億新聞,國稅局至始從未調查也未等刑案確定,就開出天價稅單,冤案在行政法院歷經多次被撤銷後,每次均再度發回國稅局重行調查,但國稅局只是加加減減金額繼續開出稅單,形成萬年稅單不斷輪迴,讓人民無法得到有效救濟,更違反兩公約的精神。98年監察院調查詳列稅捐機關對於太極門稅務冤案有七項重大違法,並行文糾正稅捐機關。99、100年監察院兩度巡察行政院時,均關注本案進度,指示行政院應儘速秉公處理本案。
黃麗蓉談到,行政院為處理爭執十餘年的太極門稅務案件爭議,於100年12月09日召開「跨部協調會」,在會議前各部會已經陸續很多準備工作,並有正式公文函件往返,例如100年7月5日行政院發函財政部要求其應依法院判決處理;100年11月3日時任財政部長李述德拜會行政院秘書長林中森,商討如何處理本案;100年11月22日,林中森秘書長邀集財政部、法務部與台北國稅局等研商,形成共識決定採公告調查,作為課稅事實查核方式;100年11月25日,財政部召開「研商太極門稅務案件處理方式會議」,決議落實稅捐稽徵法第12條之一,善盡舉證及調查之義務,由國稅局以公告的方式,調查敬師禮的給付性質。
關於100年12月9日跨部會議,是由前行政院秘書長林中森主持,與會有太極門掌門人夫婦的代理人及13位弟子代表、法務部次長陳明堂、財政部部長李述德、台北國稅局局長陳金鑑、行政院法規會官員、檢察官、其他相關官員以及社會公正人士,合計共30人,是一個非常嚴謹的會議。財政部部長李述德即表示,案件經過十幾、二十年無法再查,當天達成共識由原處分機關國稅局以申明表方式,公告二個月調查敬師禮的性質。隨後100年12月16日,國稅局也召開復查審議委員會,針對跨部會議內容也做成決議,決定進行公告調查所得性質。隨後即進行海內外的登報公告二個月,當二個月公告期滿的101年2月19日,經統計調查結果7,401份申明表100%證明是贈與,根據中區國稅局的復查重核決定也承認敬師禮是贈與。
現場隨即播放錄音檔,還原跨部會議,行政院秘書長林中森提到,如果大部分的人都講說這個就是捐贈,捐贈就捐贈,捐贈沒有那個稅務問題;前財政部部長李述德表示:不可能每個都來,就用比例原則這樣一個經驗法則;台北國稅局局長陳金鑑:民事訴訟法第543條規定對人民催示,要2個月以上催告程序,我們透過這些程序,這些到底是不是所得?或者非屬所得?假如非屬所得是捐贈,我們就排除在一邊,有所得看有多少再來課稅。黃麗蓉談到從以上主要關鍵意見的表達,明確證實雙方在跨部會議達成共識,完全符合行政程序法第136條的和解契約。黃麗蓉指出,從會前的磋商、會前會,到內部的決議及在行政院現場高達30人與會,當場也有會議記錄,國稅局事後卻說沒有會議記錄,未以此做結案。
黃麗蓉提到,無論是國立政治大學劉宗德教授於在稅務旬刊第2282期「稅務爭訟中之和解契約」,或是陳清秀教授在101年11月20日「法律鑑定意見書」及中正大學黃俊杰教授的鑑定書,都一致認為這是調查證據對敬師禮的性質調查方法雙方達成合意,是屬於一個行政契約,同時107 年7月26日最高行政法院107年度判字第422號判決中,針對81年度綜合所得稅事件不足採之理由中,特別強調「另行政院100年12月9日召開跨部會協調會議,究是否係屬證據契約之性質,該案亦未及審酌;另被上訴人依上開會議紀錄,於101年被上訴人公告調查結果7,401份證據均證明敬師禮為贈與…」,指出81年度判決未經審酌,更加說明跨部會議是證據的起源應審酌。
黃麗蓉談到,早在88年刑案尚在審理階段,就有82位立法委員連署要求國稅局撤銷違反程序正義的課稅處分。88年、89年,當時的財政部長顏慶章、次長王得山、王榮周均曾表示,太極門稅務案件從刑案衍生而來,刑案無罪,課稅處分就會撤銷。99年6月17日立法院公聽會,財政部次長張盛和及中區國稅局同意撤回81年度判決強制執行,並承諾於2個月內解決太極門稅務案件,但是從來沒做到。她提出沉重的呼籲:太極門冤案應早日解決,撤銷違法課稅處分,還人民應有的公道,讓人民對國家重拾信心。
圖說:黃麗蓉提到,關於100年12月9日跨部會議,從主要關鍵意見的表達,明確證實雙方在會議達成共識,完全符合行政程序法第136條的和解契約,太極門冤案應早日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