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鑑於山坡地範圍初劃已超過30年,歷經地形地物變異,加上民國98年數位化建檔時發生座標偏移,造成資料的不確定性,新竹縣繼高雄、苗栗、台東之後,將進行山坡地檢討範圍變更,共有七鄉鎮6885筆土地變更,其中劃出山坡地範圍416.68 公頃,劃入2.81公頃。 縣府農業處108年4月將新竹縣山坡地範圍檢討變更計畫(草案)函請各鄉鎮辦理公開展示,彙整相關意見至農委會後,6月召開現勘及審議會議。農委會108年11月19日公告新竹縣山坡地範圍界址圖生效,縣府11月26日正式公告新竹縣山坡地範圍檢討變更計畫。 關西等鄉鎮多位業主在公開展示時,反映所有的土地現況地勢平坦、緊臨大馬路、屬於都市計畫劃定的住宅區,卻被劃入山坡地,影響土地權益甚鉅,縣長楊文科因此特別指示相關同仁要確實會勘,呈現真實的土地現況,落實土地正義。 農業處表示,參照水土保持法和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所定義的山坡地:一、標高在一百公尺以上者。二、標高未滿一百公尺,而其平均坡度在百分之五以上者,進行查察作業。結果縣內檢討變更的範圍包含新豐鄉、寶山鄉、關西鎮、竹北市、竹東鎮、新埔鎮及湖口鄉等7 鄉(鎮、市),共6,885筆土地,竹北市劃出量最大,有5000多筆,統計共劃出山坡地範圍416.68 公頃,劃入範圍2.81公頃。 縣府地政處根據農業處山坡地範圍劃入及劃出結果,以及提供的土地清冊資料,將請相關地政事務所查對地籍資料,涉有地籍資料異動或疑義釐清,確認檢討變更範圍後造冊,再把各宗土地製作公告圖冊,並辦理公開展覽30日、說明會及登報作業,之後報縣府專案小組審議,再報請內政部營建署核定。預計110年6月公告核定成果並通知土地所有權人,公告無異議後送地政事務所辦理各宗土地地籍資料異動登記。 地政處主管非都市土地的使用分區變更,劃出山坡地保育區後,可檢討變更為特定農業區、一般農業區、鄉村區等。其中劃出山坡地範圍之丙種建築用地,檢討變更為一般農業區或特定農業區後,該土地所有權人即得將原本丙種建地申請辦理變更編定為甲種建築用地,可以增加建蔽率和容積率。 撰稿人:彭柏豪彙整 聯絡人:江先生 聯絡電話:03-5518101*2968
官2 官網 新竹縣公告圖A1_全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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