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用權保資源,保障個人權益
隨著時代進步,國軍在管理上也趨於人性化,但仍不免有部份人員在管理上,仍存在著不好的陋習,或著是個人管理上恣意妄為,因此,國防部早在民國93年開始推動「國軍官兵權益保障委員會」,目的即在避免現有的申訴制度過度封閉,造成人員的合法權益無法得以伸張。
在「國軍官兵權益保障委員會」成立初期,雖然因為經驗不足,有所不足,但隨著經驗的累積及民間委員的協助下,其實已有一定的公正性,如果官兵在服役期間如遭不當處分或待遇,其實都可以尋此一管道提出救濟,為自己爭取合理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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