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自用汽車及機車燃料使用費於7月1日起開徵,再次提醒民眾繳納期限至7月31日止,請儘速繳納!新竹區監理所統計資料至本(107)年7月27日汽車繳納率桃園地區為61.4%、新竹地區63.4%、苗地區63.6%;機車則分別為64.5%、65.4%、65.3%。
新竹區監理所表示,若民眾未收到汽燃費繳納通知書或已遺失,可多利用超商多媒體設備,輸入車號及證號即可查詢、補發與繳納;或利用「監理服務網」、手機下載「監理服務APP」、「e-Bill全國繳費網」線上繳費,皆不需負擔手續費(以信用卡繳費者,相關手續費金額請逕洽各發卡行庫),環保、節能又便捷,請善加利用。
新竹區監理所呼籲民眾,若有忘記繳費而受罰的經驗,建議申辦「委託金融機構轉帳繳納汽車燃料使用費」服務。約定轉帳申辦完成後,自用車將於每年7月31日;營業車春季3月31日、夏季6月30日、秋季9月30日、冬季12月31日,由存款帳戶內轉帳繳納,手續費均由各區監理所負擔,提供輕鬆繳費的管道,歡迎多加使用!
承辦單位:企劃及裁罰科
聯絡電話:03-5892051分機401
承辦聯絡人:彭茂興科長
汽機車燃料費7/31繳納截止 監理所:目前桃竹苗低於7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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