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第二大隊有關安全帶宣導

車輛高速行駛中發生撞擊時,車上未繫安全帶人員會因慣性原理向前推擠、撞擊車窗,沒有安全帶的拉力固定人體,容易因碰撞而飛出車外,導致嚴重傷亡;國外實驗證明,當10公斤重的兒童在時速40公里的車上遭到正面衝擊時,兒童將瞬間產生30倍(約300公斤)往前衝的力量,如果父母抱著孩子坐在前座,即使強壯的手臂也無法抱住,兒童可能瞬間拋出車外或撞上檔風玻璃,故如能正確使用兒童安全座椅,可有效降低兒童車禍時潛在傷亡率7成以上。

   今年4月初,在國道3號苑裡北上路段發生的交通事故,就有1位後座乘客因未繫安全帶,在車輛撞擊翻滾過程中被拋飛出來當場死亡,而駕駛人有繫上安全帶只造成輕傷,所以,有繫上安全帶確實能發揮保護的功能。

   本大隊呼籲用路人開車務必遵守行車安全規定,注意車前狀況,切勿分心或疲勞駕駛,隨時與前車保持適當安全距離,行駛中若有開啟輔助駕駛系統,仍應隨時注意前方狀況及手握方向盤,切勿過度信賴駕駛輔助系統。重申駕駛人、前座、小型車後座乘客或大型車乘載四歲以上乘客均須繫妥安全帶,未依規定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2項規定,處罰新臺幣3000至6000元罰鍰。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二公路警察大隊關心您!



文章回應

目前尚無回應,成為第一個回應的人吧!

回應本篇文章! (以下回應不會連結到FaceBook)(言責自負,請勿涉及人身攻擊,以免挨告!)

尚未 登入會員 ,無法回應!

go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