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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徐志榮於今(1/13)日上午協助縣府邀集經濟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局、內政部營建署、大湖鄉公所、大湖鄉代表會等單位,於農田水利署苗栗管理處頭屋工作站研商,經討論溝通水利署賴建信署長指示,原則待縣府提出申請後,第二河川局於二週內審核同意,相關結論如下:
1.大湖二橋改建工程爰依110年1月6日縣府與第二河川局先行討論事項,依治理計畫缐位置提出跨河構造物申請。
2.有關工程技術層面,縣府將再進一步與第二河川局洽商。
縣府工務處古明弘處長表示,本日協調會已確認工程相關設計細節,將要求顧問公司盡速將設計成果送府,並辦理後續辦理用地取得及工程發包作業,趕辦於2022年底前完工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