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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稿日:2021/07/19 10:03:00 AM
發稿人:苗栗縣府新聞 | 修改新聞稿
飼主責任,你做到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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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https://www.miaoli.gov.tw/

還記得家中毛小孩是什麼原因來到你的生命中嗎?是因為別人送的?買的?撿到的?認養的?還是為了看家、看守農田果樹而來的呢?不論什麼原因,你都應該盡到飼主責任。

  在飼養寵物之前,必須審慎評估自己能付出多少,自己能做到多少,空間足夠讓寵物活動嗎?飼料費負擔得起嗎?當寵物生病需要治療,醫療費負擔得起嗎?家人可以接受嗎?你是否願意花心思和寵物培養感情呢?

  依據動物保護法第5條規定,飼主須為自然人者,以成年人為限;提供適當、乾淨且無害之食物及24小時充足、乾淨之飲水;提供安全、乾淨、通風、排水、適當及適量之遮蔽、照明與溫度之生活環境;避免其遭受騷擾、虐待或傷害等之規定;除此之外,寵物須植入晶片並做寵物登記、每年注射狂犬病疫苗及為寵物絕育,這些都是飼主應盡責任,你做到了多少呢?

  縣長徐耀昌呼籲寵物管理是所有飼主都應盡的責任,避免任意棄養及繁殖才能達到人與犬貓共同生活良好的環境。

苗栗縣動物保護防疫所 動物收容課 謝小姐

連絡電話:037-320049分機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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