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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稿日:2021/09/08 05:03:00 PM
發稿人:苗栗縣府新聞 | 修改新聞稿
本縣公園場域內【禁止擅自營火、野炊或烤肉等破壞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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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https://www.miaoli.gov.tw/

為維護本縣公園場域的環境整潔及維護園區公共安全,避免因用火造成火災、破壞景觀設施及傷害地(舖)面等,衍生環境及公共安全疑慮,禁止在公園場域內【營火、野炊或烤肉等破壞行為】,請鄉親共同維護優良的公園休憩場所。

再次提醒鄉親,本縣公園場域內【禁止擅自營火、野炊或烤肉等破壞行為】。

禁止烤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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