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16  |  線上:9,084人  |  瀏覽數:2,147,483,648

LINE   

回「新聞網」首頁  |  上一則   |  下一則
發稿日:2021/10/25 02:03:00 PM
發稿人:苗栗縣府新聞 | 修改新聞稿
注意網路使用陷阱,告別性剝削之傷害
您尚未登入會員!   新會員註冊
   帳號 密碼 
新聞來源:https://www.miaoli.gov.tw/

承辦人:林相榕 聯絡電話:037-559326

       隨著智慧型手機的使用、APP、交友軟體,甚至AI軟體的使用,促使兒童及青少年接觸猥褻、色情圖片或影片之機會提高;另有心人士也透過科技智慧,讓思慮仍不成熟的兒少落入陷阱;過往對於裸照拍攝、散佈也顯得風險性更高,不小心則成為他人利用的圖檔。

       近年來隨著性剝削防制條例的倡導及修法,仍有多起案件觸犯法條,根據衛生福利部統計資料顯示,109年共有1,696件通報,其中更有1,239件為使用網路犯罪;另於兒少使用網路常常因被誘騙以視訊方式聊天,進而互看私密處,後續則遭到截圖,然行為人更進一步威脅兒少並從中獲取利益,另針對不知名的網址更是不點擊,小心程式侵入,竊取私密照片、影片。

       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38條規定,拍攝、製造兒童或少年之性交或猥褻之照片、影片、影帶、光碟、電子訊號或其他物品,皆為違法之情事;另呼籲於3C產品氾濫的時代,抖音、YOUTUBE、IG、LINE等社群軟體,都是有心人士使用的平台,故照顧者應不時關注兒少網路使用之動向,杜絕不知情下遭害,更於遭害當下產生害怕、焦慮之情緒而不敢求助。

       為了避免兒童及少年因無知的網路活動而受到不當對待,故本府社會處呼籲兒少使用手機APP或觀看網路視頻時,家長應進一步了解及關心兒少接觸網路之內容,杜絕兒少性剝削情事的發生。

       針對「兒少性剝削防治條例」,若有相關疑慮,逕洽本縣社會處,聯繫電037-360995。

圖片2 
  圖片1  



避免法律糾紛,轉載本區文稿請先徵得原作者同意!
LINE      回首頁
回應本篇文章!(以下回應不會連結到FaceBook)
(言責自負,請勿涉及人身攻擊,以免挨告!)
內 容:
檔案1
類別:(可存入分類相簿中!)
圖說1

‧本站為言論自主平台,相關圖文上載皆設有追蹤機制,網友請謹慎發言,勿涉及人身攻擊!如面臨法律糾紛,本站有權提供發稿人、回應人資料予相關單位。 ◎服務條款
‧Copyright ©Sherry  ‧
‧本站最佳顯示IE 5.5 以上版本 解析度 800 X 60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