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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稿日:2021/11/04 05:34:00 PM
發稿人:苗栗縣府新聞 | 修改新聞稿
扭蛋機不具娛樂性無需報繳娛樂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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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https://www.miaoli.gov.tw/

承辦人:林志冠    聯絡電話:037-373573

近年在夾娃娃機店門口、各大賣場等營業場所,業者會擺放幾台扭蛋機,提供顧客另一種消費選擇,扭蛋機是否需課徵娛樂稅呢?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扭蛋機之功能與一般販賣機無異,僅提供消費者購買商品,不具娛樂性質,並不屬於娛樂稅課徵對象;但擺放娃娃機或投籃機這類具娛樂性之機動遊樂設施,則屬於娛樂稅課徵範圍。

稅務局特別提醒經營前述娛樂設施之營業人,應於開業、遷移或歇業前,向該局辦理娛樂稅登記及代徵報繳手續,否則一經查獲,將處以新臺幣15,000元以上150,000元以下罰鍰。

民眾對娛樂稅相關事項如有疑義,請洽該局查詢電話:037-373573,竹南分局:037-472129。

 

連絡人:林志冠   

聯絡電話:037-373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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