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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房屋稅將於5月開徵,繳納期間自5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提醒民眾收到稅單儘快繳納稅款,以免逾期加徵滯納金。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111年房屋稅稅單將於4月25日起陸續寄出,如未收到稅單或稅單遺失者,可電洽該局補單或就近至房屋所在地之鄉(鎮、市)公所、各直轄市、縣(市)地方稅稽徵機關全功能服務櫃檯補單,也可利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已註冊健保卡於便利超商多媒體事務機(Kiosk)補單。另為方便民眾洽詢稅務相關事宜,該局自4月25日起至6月2日止(假日除外)提供中午(12時至13時)不打烊服務,民眾可多加利用。
貼心提醒您,房屋稅有多元繳稅管道,民眾可提前自111年4月26日0時起至各代收稅款之銀行、農漁會、信用合作社(郵局、渣打銀行不代收)、便利商店(稅額在3萬元以下)、貼有「跨行:提款+轉帳+繳稅」標誌之自動櫃員機(ATM)或使用 APP行動裝置掃描繳款書上QR-Code行動條碼,連結至網路繳稅服務網站(請詳細核對APP開啟網頁的網址是否為https://paytax.nat.gov.tw)等方式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