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24日)新竹區監理所苗栗監理站與苗栗縣警察局交通隊辦理擴大聯合稽查,透過事前蒐集民眾檢舉竹南地區白牌車違規營業出沒地點及可疑車牌號碼,通報警方予以攔檢,如經查證違規屬實,爰依公路法第77條第2項及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38條規定予以掣單舉發,本次擴大稽查取締共計攔檢8輛可疑車輛,掣開1張違反公路法舉發單,處以違規駕駛人10萬元罰鍰、吊扣駕駛執照及吊扣汽車牌照處分。
苗栗監理站站長蘇淑賢表示:為確保民眾搭車安全及合法計程車經營權益,未來如接獲民眾舉報白牌車違規營業情事,將持續加強取締,如以自用車輛違法經營計程車客運業,依公路法第77條規定,未經核准經營計程車業之業者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其非法營業之車輛牌照及汽車駕駛人駕駛執照得吊扣4個月至1年或吊銷,且非滿2年不得再請領或考領。一般民眾搭乘白牌車,如發生交通事故或糾紛恐無安全保障,在此呼籲民眾應搭乘市區公共運輸或合法交通工具,才能維護自身權益。
監理站取締白牌車違規營業
避免法律糾紛,轉載本區文稿請先徵得原作者同意!
文章回應
目前尚無回應,成為第一個回應的人吧!
回應本篇文章!
(以下回應不會連結到FaceBook)(言責自負,請勿涉及人身攻擊,以免挨告!)
尚未 登入會員 ,無法回應!